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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通知
浏览次数: 0 次 发布时间:2020-02-14

关于2015年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通知 
各有关县(市、区)农技推广中心:
     按照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<印发全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农办农[2012]14号)要求及“全国土壤墒情监测技术培训班”精神,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和全省土壤墒情及地力监测标准站建设规划,省土肥站决定2015年全省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   一、每县确定当地一个主栽作物,选择岗地、平地、洼地三种地形部位作为三个监测点,每个监测点测量0-20cm、20-40 cm二个层次的含水量,并计算相对含水量。
     二、墒情评价六个等级:渍涝、过多、适宜、不足、干旱、严重干旱。
     1、水浇地和旱地:
     渍涝:土壤水分饱和,田面出现积水,持续超过3天;不能播种,作物生长停滞。
     过多:土壤水分超过作物播种出苗或生长发育适宜含水量上限(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大于80%),田面积水3天内可排除,对作物播种或生长产生不利影响。
     适宜:土壤水分满足作物播种出苗或生长发育需求(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60%~80%),有利于作物正常生长。
     不足:土壤水分低于作物播种出苗或生长发育适宜含水量的下限(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50%~60%),不能满足作物需求,生长发育受到影响,午间叶片出现短期萎蔫、卷叶等表象。
     干旱:土壤水分供应持续不足(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低于50%),干土层深5cm以上,作物生长发育受到危害,叶片出现持续萎蔫、干枯等表象。
     严重干旱:土壤水分供应持续不足,干土层深10cm以上,作物生长发育受到严重危害,干枯死亡。
     2、水田:
     渍涝:淹水深度20cm以上,三天内不能排出,严重危害作物生长。
     过多:淹水深度8~20cm,三天内不能排出,危害作物生长。
     适宜:淹水深度0~8cm,有利于作物生长发育。
     不足:田面无水、开裂,裂缝宽1cm以下,午间高温,禾苗出现萎蔫,影响作物生长。
     干旱:田间严重开裂,裂缝宽1cm以上,禾苗出现卷叶,叶尖干枯,危害作物生长。
     严重干旱:土壤水分供应持续不足,禾苗干枯死亡。